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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规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18 16:13人气:



第一部分 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院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基石。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明确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学院分党委书记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员由系、所、实验室等负责人组成。学院安全工作是由书记领导下的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分党委副书记组织落实。

二、安全管理

3、各单位实验室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书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要求等均应悬挂在实验室的醒目位置。

4、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应建立出入许可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5、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循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并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的恶劣影响降至最低。

7、危险化学品、药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药品的购置、使用、储存等由各实验室负责,应加强管理,分类存放,建立出入库使用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药品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8、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置应向学校实验室处申请,由实验室处与保卫处联合审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领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方可购置。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详细记录,并接受学校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压力气瓶要有安全责任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晒。要严格按照气体性质正确摆放和操作气瓶,定期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全面负责所提供气瓶的安全,定期检验。使用人员要严格检查气瓶检验时间、使用寿命、压力,并向气体提供单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10、仪器设备安全管理。须对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有完整详实的使用记录。各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11、实验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危险废弃物包括液体废物、固体废物、利器等,其处置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转移处置”的工作原则。严禁将实验危险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实验室处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定期处置。

12、 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实验室用水用电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拓天博斯达董秘回复:公司主要产品为以工业机器人、注塑机、数控机床为核心的智能装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应定期检查电路,发现老化等隐患要及时保修更换,新增用电容量应经物业处审批。

13、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性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高压、强磁、压力容器等),在实验室房门、房间内相应位置张贴醒目标识,指向明确到位。实验室的各区域均应张贴逃生指向标识和逃生路线图,实验室区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14、消防设施管理。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烟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喷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检查、维护灭火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5、实验室环境管理。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室公共走廊整洁畅通,紧急通道畅通。实验室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实验过程中严禁在实验台上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离开实验室前,务必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和门窗等。

16、各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药品等防护用品。学院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17、对因无视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

18、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定期对学院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力争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记录存档,以备查考。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即责令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对整改不力者令其关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每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促进各种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投毒、防自然灾害”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危化品使用管理、用水用电安全进行检查。

20、学院及各实验室针对新生和新进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以及实验室安全教育等,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并与每位入学新生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组织新生参加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的自主学习,并参加统一考试。

21、学院及各实验室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开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练,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并督促安全员将安全防范意识传递给学院的每一位师生员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2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机原机设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5.工作中如发现仪器、仪表等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工作,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方可使用,同时要做好异常情况记录。

6.非本实验室人员到本实验室做实验,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7.学生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情况,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

1.2.机原机设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3.机构与模型实验室规章制度

1.实验室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了保障人身、试验设备安全,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

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3.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实验室内所有的模型、工具、试验记录等应摆放整齐,用后归复原位,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4.根据实验室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人身防护用品以及绝缘和消防安全设施。

5.试验完毕后和每日下班前,实验人员必须确保实验仪器设备断电,总电源开关断电,并锁好实验室的门窗。

6.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

7.实验室内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食品、化学物品及其它任何私人生活用品,临时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保持室内卫生条件良好。

1.4.机构与模型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实验室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为了保障人身、试验设备和试品的安全,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

2、室内所有模型数量一定,学生使用前,需事先清点同类模

的数量。实验中不做与课程内容无关的事情。模型不允许随意搬动,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或随意挪动实验设备而导致损坏的必须赔偿。

3、下课后,清点模型数量是否齐全,打扫工作台面后放可离开。

4、定时指派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门、窗、灯是否关好。

5、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丢失等情况,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签字。

6、外来培训人员,必须事先安排好时间,学习以上规章制度后方可进入,并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听从本室工作人员指导。

1.5.液压与气压传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实验实训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实训。

二.进入实验室前,要穿戴好工作服及绝缘鞋,女学员要戴好工作帽,否则不允许参加实验实训。

三.学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四.操作注意事项

1.工作前先检查液压系统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再检查各控制阀、按钮、开关、阀门、限位装置等是否灵活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2.开机前应先检查各紧固件是否牢靠,各运转部分及滑动面有无障碍物,限位装置及各个插头是否连接完整等。

3.油缸活塞发现抖动或油泵发生尖锐声响,或工作中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工作。

4.工作完毕后应先关闭工作油泵,再关闭控制系统,切断电源,擦净设备并作好实验记录。

5.严禁乱调调节阀及压力表,应定期校正压力表。

6.保证液压油液不污染,不泄露,工作油温度不得超过45℃。

五.严禁把实验室内的仪器、仪表、配件、模块等带出实验室。

六.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仪器、仪表及设备;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

七.实训指导教师要如实记录实验过程中的相关内容,对损坏的仪器、仪表及设备要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工位和室内的卫生等工作,经实训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九.实训指导教师是实践操作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做好安全教育和检查指导工作

1.6.液压与气压传动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在实验室设一名安全员,协助实验室主任抓好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本实验室人员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使用。

三、实验室主任、安全员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天博昌吉:税惠春风助农耕 不负春光好时节实验室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打闹和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注意保持实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和设施安全

五、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六、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七、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火警119、匪警110、校保卫处消防科/n8652803)

八.晚上9:30以前应离开实验室。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过夜。节、假日需要加班者应写加班申请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分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班做实验,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以确保人身安全。

九.若工作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维修,要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才能拆装,并要有两人在场。检修完毕或离开检修现场前,必须将拆开的仪器设备妥善安排。

十.实验室值班人员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锁门。

1.7.机电综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数控机床电气维修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实验室是教师与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

2、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物相符。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4、实验室仪器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

5、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使用,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6、非本实验室人员到本实验室做实验,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7、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不得私自启动设备,做实验时,要在教师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师上课所讲的实验步骤及方法进行,以免接错线路,损坏设备,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报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8、学生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情况,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9、实验室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盗工作。备齐防火器材。最后离开实验室者,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二.可编程控制器安全操作规程

1、可编程控制器室是学院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教学环境,确保教学质量,一切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

2、学生进入可编程控制器室应换鞋或穿鞋套。必须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并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将与教学无关的东西带入室内;不得将水杯放在操作台或设备上;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随处刻画涂抹;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3、室内所有设备均属精密贵重仪器,学生使用前,需事先进行培训了解设备正确使用的方法及操作步骤。训练中,不做与实习操作无关的事情,强电操作时必须穿好电工鞋。

4、学生进入本室后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操作中如发现有异常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后面的操作。若因不遵守操作规程而导致损坏的必须赔偿。

5、为避免本室带进计算机病毒,严禁任何人私自将软盘及光盘带入室内,一经发现除没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6、下课后,每个学生必须正确关闭设备电源,认真清点好工具及材料,并将柜子锁好,擦净自己的工作台方可离室。

7、值日生每天除做好卫生工作外,还应将门、窗、灯关好,切断总电源后方能离开教室。

8、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情况,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并签字。

9、外来培训人员,必须事先安排好时间,学习以上规章制度后方可进入,并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听从本室工作人员指导。

第二部分 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管理制度

2.1金工实习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一.金工实习教学管理

1、金工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工程训练中心承担学校各专业学生的金工实习教学任务。

2、实习教学工作在机械工程学院行政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进行,由工程训练中心主任负责学生实习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各实训室(区)和各班组承担具体工种的实习教学任务。实习指导人员按照教学计划、教学要求实施教学。

3、工程训练中心各实训班组负责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学资料,绘制教学图纸,拟定实习工艺卡。

4、各实训班组要根据本年度教学需要及时向中心提出实习物资和材料采购计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5、工程训练中心主任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组实习指导人员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情况。在实习期间发生一切事宜由中心主任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中心主管领导负责总结、交流我中心在金工实习教学方面的工作经验,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教学方法、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每学期实习结束,各实训班组应认真总结教学工作并向中心主任及学院领导汇

二.金工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1、中心主任要按照教学计划进程和教学大纲的规定在学生实训前一周内进行实习的组织安排等准备工作。与各学院取得联系,了解实习班级概况,领取学生名册和成绩单。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穿戴实训服到工程训练中心实习。

2、学生实训前中心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习。

3、安全教育结束后,学生分组到其实习岗位。学生到岗后,各班组实习指导人员都要结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4、学生实习期间,指导人员要尽职尽责地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认真地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实习期间由中心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并对学生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情况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6、在实习结束前,各实训班组要结合学生操作熟练程度、制作样件质量、出勤、实习报告册综合评定成绩。

7、实习结束后,金工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进行各工种实习成绩汇总,评定总成绩,填好成绩单,一式3份。分别送交教务处、各学院及中心存查。

2.2学生金工实习的有关规定

一.学生实习守则

1、金工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和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为后续课打基础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实习,完成金工实习任务;

2、学生在进厂实习前必须按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的动员要求,认真学习《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方法和步骤,做好实习准备;

3、实习学生下厂前必须接受工程训练中心的“三级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习;

4、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学生实习安全守则》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要尊重指导人员,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做到安全实习、安全生产;

5、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场地必须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穿好工作服。女同学必须戴工作帽,不准穿裙子、高跟鞋(凉鞋)。男同学不准穿短裤、背心、凉鞋、拖鞋上岗操作。违反规定者不准参加实习;

6、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地点、时间实习。不准擅自离岗、串岗、喧哗、打闹、聊天,在实习场所不准吸烟,不得做与实习无关的事;

7、坚持“五讲四美”,爱护国家财产,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和刀、夹、量具,保持实习场地清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丢失及非正常损坏的物品要按规定主动赔偿。未经允许,任何实习用工夹量具、零件、材料等不许带离实习场所;

8、实习学生要严格按各工种教学要求进行操作,必须完成考核作业件的加工,作业件的加工水平作为实践成绩考核依据;

9、学生实习结束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完成情况作为综合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二、实习学生考勤

1、学生实习期间按中心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无金工实习成绩,必须重修;

2、实习期间一般不许会客,不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到工程训练中心教学办公室办理准假手续;

3、学生请病假必须有校医院的诊断书(急诊除外);

4、实习期间一般不得参加与实习无关的社会活动,遇全校性会议或活动,必须持有关部门和单位证明经教务处批准报中心教学办公室办理准假手续;

5、学生实习期间的出勤状况作为综合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三、实习成绩考核

1、学生完成大纲要求操作的每一工种实习后,由其负责指导的人员进行考核(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平时表现)综合评定出实习实做成绩,计入《金工实习综合成绩表》(占总成绩的70%);

2、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报告、实习总结评定理论成绩(占总成绩30%),未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者,此项成绩以零分计,并通报所属学院;

3、以上两项合为实习总成绩,上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

4、理论成绩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进行补考,实做成绩不及格者须重修;

5、学生在某工种实习缺勤(病事假)达实习期间的1/3者不给成绩,要求补全实习后再给出成绩;

6、实习期间缺勤达总实习时间1/3,或无故旷课2天者,取消实习资格,成绩为不及格;

7、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3.1 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实习教学用设备由中心设备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设备的说明书、图纸、线路图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健全设备档案;

2、设备员要负责新进设备的验收、安装和调试工作,指导新进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工作;

3、教学用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做到设备使用定人,保养设备定期,设备维修有专职人员;

4、教学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和借出;

5、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可“带病”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设备操作人员(包括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维护好现场,听候处理;

7、设备使用人员要确保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工作;

8、设备的部件及附件必须妥善保管,不许拆卸和改做它用。

9、设备使用人员和实习学生造成设备丢失和损坏,按《陇东学院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3.2 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生下厂实习前,由中心领导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习。

2、学生上岗前,指导人员要结合本工种(机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

3、实习指导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岗前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4、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实习安全守则》,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实习。

5、实习过程中一旦发生设备或人身事故,要立即向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或学院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操作时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闲谈,严禁工作时间睡觉。在其离岗、串岗、睡觉期间发生的机械或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其个人负责。

7、实习指导教师由于喝酒或工作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事故完全由指导教师个人负责。

8、实习指导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提前向中心主任请假,未经准假造成空岗时所发生的事故由其个人负责。

9、实习指导教师因故离开机台时,应停车、关闭电源,或指定他人看管。由他人看管发生事故时由看管人负责。

10、实习学生擅自离岗、串岗,到其他实习岗位所造成的事故,视情节由双方指导教师承担一定的责任。学生到非实习岗位造成的事故视情节由其指导教师负一定的责任。

3.3 学生实习安全守则

1、 学生下厂实习前,必须接受工程训练中心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厂安全教育、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机台安全教育。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准参加实习。

2、 学生入厂实习,必须按规定穿实训工作服,女同学戴帽子,长头发塞进帽子。不准穿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经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实习。

3、 实习全过程都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准动用一切设备。否则,天博机床商务网与您相约2023宁波国际机床展由此导致的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由该生自行承担。

4、 实习学生必须认真学习、掌握和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厂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5、 在机床上操作时,机床没有完全停止前不得用手去触摸旋转的工件和刀具,不能清理切屑,也不能测量工件,更不得用擦布去擦拭工件。

6、 清除切屑时不得用手抓和嘴吹,要用毛刷或钩子清理。

7、 工件装夹要牢靠,以防工件飞出伤人。装卸工件时手要远离刀具 。

8、 不得两人同时操纵一台机床,只允许一人操作,其它人观看。

9、 操作或观看时要站在指导老师指定的安全位置,不要站在机床运动方向或切屑流出的方向。必须保持正确、规范的操作姿势。

10、学生操作时不能离开机床,离开机床必须停车。

11、实习期间发生事故要立即停车,切断电源,通知指导老师处理。

12、实习期间,必须坚守各自实习岗位,不得擅自到其它实习岗位和非实习岗位逛留。

13、实习过程中要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要讲文明、讲礼貌,尊敬指导老师、爱护公物。实习各类工具和材料未经允许不准带离实习场所。

14、实习场所做到秩序井然,严禁在车间内打闹、喧哗、跑动,严禁聚堆闲谈。进入车间不准吸烟。

15、与实习无关的书籍(包括杂志、小说)随身听等一律不准带入车间。

16、实习学生必须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前先润滑设备,须经指导老师允许后方可启动机床。下班时将机床和场地清理干净,须经指导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厂下班。

3.4 金工实习教学人员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学计


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规章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规章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规章管理制度


的顺利完成。中心对实习教学人员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金工实习是我校教学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全体教学人员必须按照大纲的要求认真地教学。

2.教学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学生的安全纪律管理,确保金工实习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3.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需请假者要提前填写《机械工程学院教职工请假条》,向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提出申请,学院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对病事假、旷勤、迟到和早退等,按中心《考勤制度及管理办法》处理。

4.为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中心对教学人员定期进行工作量、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质量等四个方面的考核。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相应等级,做为奖金分配依据。

二、考核办法

1.工作量的考核

钳工、铸造、车工、数控、焊接、铣刨7名实习指导教师每周计10学时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天计2学时,因各种原因每不到岗半天扣减1学时教学工作量。

2.业务能力的考核

中心要对教学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教学讲课评比。依据理论考试分数和讲课评分评定其业务能力等级。

3.工作态度的考核

中心对教学人员从工作表现、责任心、遵守规章制度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及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综合评定其工作态度的等级。

4.教学质量的考核

依据学生理论考试成绩和实做考核成绩,确定指导人员的教学质量等级。

三、教学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不合格。

1.发生机械或人身事故,造成较大损失者;

2.擅离职守月累计三次以上者;

3.不服从分配,拒不接受工作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经多次培训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者。

四、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等级者,除取消奖金分配资格外,要停止工作并限期整改,进行培训。经培训仍不合格者,调离教学岗位送交人事处,合同制人员解除合同。

3.5 实习指导人员工作守则

1.自觉遵守工程训练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做到安全、文明实习。

2.认真执行中心制定的实习计划和其它工作计划,完成学校教务处和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按照中心制定的“周实习计划安排”,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实习训练能够顺利进行。

4.根据工程训练中心制定的《工程训练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训练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并做好备课笔记。

5.在学生实习指导工作中,要做到备课充分、讲解清晰、操作熟练、指导耐心、认真负责。

6.要教育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实训工作服,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一旦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要立即报告。

7.在学生实习中,要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参加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锻炼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为基本,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目标。

8.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时要严格执行《金工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力争做到公平合理。

9.爱护公共财物,认真保养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保持实习环境整洁卫生,保管好教学用具。

10.在保证学生实习训练正常进行和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力争做到勤俭节约。

11.要努力学习基础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12.要认真参加中心和各实训班组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并应用于实践教学工作中。

13.在保证学生实习训练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认真完成机械工程学院布置的生产加工任务。

3.6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制度

为了做好各教学实训场地和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的管理,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保持清洁整齐,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实习指导人员和教师应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应认真学习用电常识和消防知识与技能,遵守安全操作制度和消防规定。

2.教学实训场所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烧水、做饭。

3.严格看管好门窗、水电、各种气瓶,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4.各教学车间实训场地、实训室、实验室各房间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坏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各实训部主任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责任到人。

5.教学实训场地、实验室内对带有火种、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及放射性同位素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按安全规定操作。

6.各教学实训场地、实训室、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使之处于正常状态以应急用。

7.防盗是全体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凡持有本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或自行私自复制。

9.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未经允许不得带非本室工作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

10.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或本车间楼层总水阀;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11.下班或节假日,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实训室、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加班的人员,做好安全记录。

12.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实训、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并且要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教学实训场地和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3.7 安全防火制度

1.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六不准”;

2.吸烟必须到指定“吸烟处”,将烟头放入烟灰盒里,随意乱扔烟头者,每次罚款20元;

3.上岗操作时禁止吸烟。不准叼烟工作或在车间走动,违者每次罚款5元;

4.严禁将烟头、纸屑等杂物扔入铁屑堆里;

5.要保持机床周围卫生,机床附近不许有烟头,发现机床周围有烟头时对操作者罚款5元;

6.实习指导人员要教育学生不准在室内吸烟,如发现学生乱扔烟头时,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罚款;

7.擦机床的油布要存放到指定地点,不准混入铁屑堆里;

8.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严禁私接电源线和挪用消防器材;

9.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及机床的电源;

10以上罚款,一律从当月教学补贴中扣除。对安全防火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和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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